河南省19部门:力争到2025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

易车讯 5月6日,河南省商务厅等19部门印发了《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力争到2025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二手车、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更加规范完善。

通知中还提到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程,以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为重点,加快老旧汽车淘汰,鼓励二手车置换和出口,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措施包含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行动

1.推动汽车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示)

2.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落实全国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由消费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各地按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受理审核,财政部门按国家相应政策标准和程序发放补贴。(省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回收拆解体系。因地制宜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引导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活动,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支持各地争取将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范围。(省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汽车置换更新行动

4.鼓励二手车置换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支持汽车置换更新,对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购买新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补贴标准原则不超过报废更新补贴金额),省财政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给予适当奖补。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各市县可根据实际加大对置换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力度。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补贴和叠加优惠让利活动,与市县财政补贴形成叠加效应。(省商务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推动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省商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扩大二手车出口。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提高二手车出口质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优化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通关、车辆注销等流程,支持其提升国际竞争力,持续拓展海外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二手车出口业务给予奖励支持。(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汽车流通消费创新行动

7.健全汽车消费配套措施。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国家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汽车后市场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支持各地继续对辖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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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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